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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林 | 乘版权经纪人国家新职业发布之势 促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08-15


  在全党全国各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要求之际,我们迎来了一则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于7月25日正式发布了包括“版权经纪人”在内的19个新职业由此“版权经纪人”纳入了国家职业目录,成为古话所讲的三百六十行之一。

  “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设立和发布,这不仅是版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事件和重要节点,更是我国文化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与民生就业和版权人职业新发展的新契机。在此,我想就以国家发布‘版权经纪人’新职业为契机,促进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题目,与大家分享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从历史意义看,版权经纪人职业的设立意义重大

  “版权经纪人”这一职业的设立,是经过十多年的准备和多年来的版权实践,尤其是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和奋力争取而获得的。还记得13年前的2011年,我在原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任副司长时,就在指导出版发行员和印刷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时,着手谋划安排将“版权经纪人”写入国家职业大典事宜。10年后,机缘巧合,我被组织交流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带领同志们抓住机遇、接续努力,终于实现了这一“十年磨一剑”的初衷。
  版权是文化的内核,版权是创意的化身。版权犹如一座座联结了中国14多亿人以及地球80多亿人口的桥梁,沟通了版权领域的供需双方。其职业定义涵盖了版权交易、版权登记代理、版权贸易、版权价值评价等多元版权服务内容。此举不仅使长期耕耘于版权领域的从业者有了明确的社会身份,更是填补了我国版权服务业的职业分类空白,对于提升版权服务水平、增强版权从业者的职业归属感都具有深远意义。

  二、从战略视野看,版权经纪人与国家发展规划高度契合

  “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设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的有力举措。它旨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版权合理流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构筑版权强国具有重要作用。

  三、从现实需求看,是版权经纪人队伍与版权产业蓬勃发展的共鸣

  面对人工智能、数字版权等新兴业态的崛起,版权服务需求日益旺盛。而“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引入恰逢其时。它不仅回应了广大从业者的职业期待,体现了版权业技能化、多元而广泛化的时代特征,更为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为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任务要求,提供版权人才队伍支撑。

  四、从职业引领看,版权经纪人职业设立可以为版权服务提质增效

  “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确立,为明确从业要求、培养路径、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晋升通道提供了指引,有助于提升版权服务水平。它将激励从业者不断增强专业素养,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版权人才队伍,为版权产业以及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五、从文化使命看,可以更好地激励版权经纪人队伍在新文化建设中的责任担当

  “版权经纪人”作为版权法律保障、授权运用、维权保护、版权贸易等高质量版权服务的提供者,肩负着推动文化创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使命。我们有理由相信:版权经纪人队伍将会以实际行动,将版权服务深度融入到数字经济和版权产业的每一个环节,为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新时代文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展望未来,前景璀璨。我们要以“版权经纪人”新职业的设立和发布为契机,加快推动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职业资格评价等工作,持续开展版权经纪人职业培训,优化就业岗位开发,激发从业人员在版权全链条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积极探索版权经纪人与传统文化、科技创新、实体经济等多领域的深度融合、链接,推动版权产业与各行各业共享共赢,共谱版权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版权经纪人,这一新生职业,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历史的选择。让我们携手版权经纪人队伍,以智慧产权之力,激扬创新之帆,共同书写文化繁荣、经济兴盛的壮丽诗篇!

  (本文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孙宝林在“首届东北和西南地区版权合作大会暨版权项目推介会”上的主旨发言。经授权,本网站首次发表,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责编: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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