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网站首页 >行业动态
未经许可朗读三毛家书 《见字如面》一审被判侵权

日期:2020-06-09

  6月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见字如面》节目方被诉未经许可使用三毛家书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见字如面》节目使用涉案书信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侵害了涉案书信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定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显著位置刊登声明,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2636元。

  在腾讯视频平台播出的《见字如面》第二季第十期节目中,表演嘉宾朗读了三毛父亲陈嗣庆写给三毛的书信《过去·现在·未来》。书信作者陈嗣庆的法定继承人,即作家三毛的三姐弟,以前述行为未经其许可,侵害了涉案书信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涉案节目的三著作权人北京实力电传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20年4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的行为并非出于介绍、评论或说明的目的,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必要限度,影响了涉案书信的正常使用,损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属于合理使用。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并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侵害了涉案书信的修改权、复制权、表演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此外,涉案节目使用涉案书信时,对书信的标题、文字及内容均进行了修改,且未对此做任何说明,受众在观看涉案节目后,会误以为涉案书信的原貌就是涉案节目中呈现的内容,从而破坏了涉案书信与作者人格的一致性,损害了作者陈嗣庆对涉案书信的精神利益。

|责编:

二维码
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
业务主管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版权局
社会登记管理机关:
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ICP备20004382号-1
Copyright © 2020 黑龙江省版权保护协会版权所有